来宾市
政策政策解读

《2024年度来宾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11/26 1.3w 阅读 214 点赞

一、2024年度全市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有多少?

2024年度全市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95户。其中,兴宾区117户,象州县51户,武宣县82户,忻城县103户,金秀县121户,合山市21户。以上任务之外的新增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各县(市、区)须应纳尽纳、先行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力争纳入下一年度国家支持范围。

二、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二是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三是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户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视为农村低保户。

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有什么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及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

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忻城县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3.21万元(不含县级配套),其中中央补助2.72万元,自治区补助0.49万元;其他县(市、区)户均补助3.17万元(不含县级配套),其中中央补助2.68万元,自治区补助0.49万元。

各县(市、区)应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

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通”渠道拨付至农户。由乡镇、村委会组织代建或采取统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六、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要程序有哪些?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应按照:确定对象、危房评定、明确任务、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拆除旧危房、拨付补助资金等顺序步骤开展。

七、2024年度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期有什么要求?

各县(市、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24年7月底全面开工,10月底基本竣工,11月底前资金全额拨付到位。

文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