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2021年9月27日,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税务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40号),要求各地对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地工作方案,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5各方面的内容。为全市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了具体操作办法。
(一)工作目标:提高被征地农民参保率、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以征地社保审计发现问题为重点,认真查找我市当前征地社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完成2016年以来由国务院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和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属于市本级、兴宾区户均耕地面积小于0.3亩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落实问题的整改。
(三)工作步骤:研究部署、自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采取制定工作方案、摸清问题底数、开展问题集中整改等措施,认真推进完成整改。
(五)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扛起工作责任,从严从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落实。
三、成立工作专班情况说明
征地社保工作涉及的部门多,整改时间跨度大、难度大,为顺利推进我市征地社保工作,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对征地社保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一)组长1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远艳同志;副组长2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方萍同志,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胜奇同志。成员由市直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二)专班下设综合组、征地项目批复情况核查组、政策保障组、工作推进情况督导组等4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全面梳理已批复征地项目、提供政策业务指导、全面督导等任务。
四、征求意见情况
《方案》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共16个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各部门(单位)反馈意见整理完善形成《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