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教育体育局2026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30号)等精神,为做好来宾市2026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来宾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具有来宾市户籍。
(二)持有来宾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来宾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来宾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来宾市教育体育局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特别提示:来宾市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2.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普通话证书、学历学籍、学位等信息。其中,在读研究生还需添加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
3.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2026年上半年网上报名分两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4月14日9:00至4月24日16:00。
特别提示:仅限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名。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在本批次报名。
第二批:5月11日9:00至7月8日16:00。
特别提示: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2026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其中,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请按校内通知要求办理。
报名要求: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按所选“认定所在地类型”如实填写地址。选择“户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地址一致;选择“居住地”的,详细地址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就读学校地址一致。
特别提示:认定所在地类型及确认点选择错误,将导致认定申请无法受理或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正常领取。
(二)体检
申请人须到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指定的来宾市人民医院或来宾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时间(周末及节假日不安排体检)
第一批:4月14日至4月24日
第二批:5月11日至7月8日
2.体检医院
(1)来宾市人民医院(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东159号来宾市人民医院门诊楼5层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一区。电话:0772-4218075。上班时间:上午07:50-12:00,下午14:30-17:30)。
(2)来宾市中医医院(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136号来宾市中医医院仲景楼3楼体检科。联系电话:0772-4833940。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体检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体检表》)所列项目。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4.体检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指定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并在贴相片处贴相片(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相片同版)。
(2)采血化验前需空腹;请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衣,勿佩戴金属饰品;女士避免穿着连衣裙,以方便影像检查;怀孕的申请人可免检胸透项目,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应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完整体检报告,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3)申请人到来宾市人民医院或来宾市中医医院完成体检后,无需现场等候结果。体检合格者可自行离开,不得将《体检表》带走;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体检医院将及时告知并提醒复检。《体检表》由认定机构直接向体检医院统一领取。
(三)材料审核
1.办理形式
来宾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分为“全程网办”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
(1)全程网办
适用对象: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来宾市户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按校内通知要求参与现场确认,不参与全程网办。
(2)现场确认
适用对象: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
其他申请人自愿选择“现场确认”的,请按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一窗受理”1-5号窗口办理。
2.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需准备材料
“全程网办”和“现场确认”均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选择“全程网办”的,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PDF扫描件并按要求上传;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可登录系统,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通过报名信息右侧的“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选择“现场确认”的,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线上办理不需要提供)。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照片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递交至以下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一窗受理”1-5号窗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收),邮编:546100,联系电话:0772-4270897。
(3)不同情况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①户籍在来宾市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②持有来宾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④驻来宾市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
(6)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
(9)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所在认定机构负责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网上确认时间和注意事项
1.网上确认时间:
第一批:4月16日至4月28日上班时间
第二批:5月12日至7月10日上班时间
2.注意事项: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的申请人,须本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一窗受理”1-5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772-4270897。
(五)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六)制发证书
1.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原件(2026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须为申请人本人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因信息错漏导致无法送达的,责任自负。
以学籍验证完成认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补充毕业证书信息,方可正常领取证书及查询教师资格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及时递交至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或现场领取时间、地点和要求
邮寄或现场领取时间:
第一批:5月13日至5月15日上班时间。
第二批:7月21日至7月24日上班时间。
现场领取地点: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一窗受理”1-5号窗口。
要求:
(1)本人现场领取要求: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现场领取要求: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书须本人亲笔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认定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以便认定机构必要时联系核实。
(二)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也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广西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广西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查找。
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
(五)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加入QQ群:971954902(特别提示: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及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无须加入本群,应届毕业生请按校内通知要求办理)。后续通知将直接在该群发布。
来宾市各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QQ群信息如下: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0772-4228526;QQ群:971954902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0772-4270897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0772-4228085;QQ群:463264536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0772-4305922;QQ群:856102933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0772-5515033;QQ群:523715885
金秀县教育体育局:0772-6216543;QQ群:993229914
合山市教育体育局:0772-8916889;QQ群:829784232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0772-5217929,0772-5214436;
QQ群:56224920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授权委托书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1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