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裕龙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02MA5L6TXD37):
本机关于2021年7月21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来市税一稽处〔2021〕28号)及《税务处罚决定书》(来市税一稽罚〔2021〕5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催告书》(来市税一稽强催〔202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来宾市人民路西309号办公楼7楼)领取《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催告书》(来市税一稽强催〔2021〕2号),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覃育才电话:0772-4263367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