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
政策市局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

2020/10/11 8.1k 阅读 163 点赞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二十:2017年,自治区PM10和PM2.5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二、责任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

三、整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根据《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修订)》规定开展整改,严格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59号)要求,加大税收优惠支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一)积极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2019年1月-2020年9月,1户企业申报2019年度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抵免所得税83.95万元。

(二)积极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2019年1月——2020年9月,共办理新能源汽车免税1770辆,减免车辆购置税843.25万元。

(三)积极落实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2019年1月——2020年9月,共办理8858辆符合条件的节能、新能源车辆减免税,减免车船税151.67万元。

经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组织验收,实现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进行销号。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426312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