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 36 部委《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交政研发〔2018〕18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来宾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772-4273592。
附件:2026年第一季度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责任主体公示信息表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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