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6年,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为抓手,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心,聚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争实现“7个百分百”执法工作目标,即: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事故隐患按期复查率100%,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100%,“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率100%,执法案例报送率和合格率100%。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及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6)人
我局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在册执法人员为36人。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不低于在册人数的70%”的规定,将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科室的26名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纳入2026年监督检查计划执法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1),占我局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在册执法人员总数的72.2%。
(二)总法定工作日:6396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936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3328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2132天。
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详见附件2。
三、重点检查安排
依据法律法规文件明确的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综合考虑我局监管科室现有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监管职责等实际情况,将安全风险等级相对较高、2025年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35家生产经营单位列为我局2026年重点检查单位并对其实施全覆盖重点监督检查。其中,非煤矿山13家,工贸11家,危险化学品5家,烟花爆竹4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家。重点检查单位具体名称、行业领域、数量、检查频次、时间安排、责任科室等事项详见附件3。
四、一般检查安排
依据法律法规文件明确的一般检查单位范围,综合考虑我局监管科室现有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监管职责等实际情况,将28家生产经营单位列为我局2026年一般检查单位名录库,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按照不低于35%的比例抽取14家实施检查。其中,煤矿、非煤矿山共5家,抽查3家,抽查比例60%;工贸15家,抽查6家,抽查比例40%;危险化学品4家,抽查2家,抽查比例50%;烟花爆竹2家,抽查1家,抽查比例50%;安全生产培训机构2家,抽查2家,抽查比例100%。一般检查单位具体名称、行业领域、抽查比例及数量、检查频次、时间安排、责任科室等事项详见附件4。
五、监督检查内容
(一)煤矿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煤矿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二)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非煤矿山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推进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情况;露天矿山边坡和台阶管理、运输车辆管理、破碎系统安全防护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地压管理、提升运输、机械通风、顶板管理、采掘作业、供配电、防排水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内容。结合《2026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生产装置运行管理情况;变更管理情况;检维修、特殊作业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危险化工工艺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从业人员资质学历管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运行管理情况;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情况;异常工况安全处置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四)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变更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建筑结构对标改造情况。
(五)工贸监督检查内容。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物资及装备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六)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重点检查:通过线上核查书面报告的基本条件;通过现场核查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执行培训大纲、开展理论和实操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
(七)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关于应急预案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应急处置卡设置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评估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及装备配备等方面的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精准执法。各监管科室要建立完善监管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可参照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执行,也可依据执法事项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行制定。自行制定时,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要根据企业实际,围绕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实现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执法检查实效。
(二)要坚持严格执法。各监管科室要针对巡察反馈的行政执法减弱问题,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虚”。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对检查发现的不属于企业自查查出、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要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结案归档等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避免“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应急管理部报送行政处罚执法案例,市级每季度报送1个、全年报送4个执法案例,县级每2个月报送1个、全年报送6个执法案例。
(三)要坚持规范执法。各监管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综合运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检查前,要制作《现场检查方案》并报局分管领导批准。检查时,必须2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在场,并规范穿着执法制服、佩戴标志,主动向企业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客观规范记录检查情况,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装备记录执法全过程。检查后,要进行交流反馈,开展“说理式”执法,就适用法律答疑解惑,告知企业相关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违法后果和整改方式,督促帮助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化解风险。要按照“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原则开展检查,避免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杜绝各类无实际内容的入企检查。
(四)要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各监管科室要科学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时间,结合春节、清明、国庆、全国及全区“两会”、岁末年初等重要节日、重点时段、重大会议活动的安全监管任务,将执法检查任务分解细化到月份或季度,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避免扎堆突击检查。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执法人员每次执法检查必须使用“互联网十执法”等线上系统,现场执法数据同步录入系统,杜绝事后补录,以便实时掌握执法检查情况,实现执法计划、执法检查、统计分析的实时管理。持续开展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评查,落实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调统科要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执法弱化、年度执法计划推进缓慢、“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不力、执法案例报送不及时的县(市、区)、监管科室,及时提醒督促,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
(五)要严守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司法部发布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禁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严禁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守廉洁底线,树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1.2026年度执法人员名录库
2.2026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表
3.2026年度重点检查安排表
4.2026年度一般检查安排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