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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来宾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2025/06/19 1.0w 阅读 517 点赞

根据来宾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8483个,比2018年末增加4529个,增长32.5%;产业活动单位[1] 21208个,增加4450个,增长26.6%;个体经营户87672个,增加25292个,增长40.5%(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8483

100

企业法人

13111

70.9

机关、事业法人

2384

12.9

社会团体

449

2.4

其他法人

2539

13.7

二、产业活动单位

21208

100

第二产业

3350

15.8

第三产业

17858

84.2

三、个体经营户

87672

100

第二产业

5369

6.1

第三产业

82303

93.9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021个,占21.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922个,占15.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95个,占13.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0684个,占57.8%;住宿和餐饮业9547个,占10.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9425个,占10.8%(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8483

100

87672

100

农、林、牧、渔业*

286

1.5

1549

1.8

采矿业

141

0.8

1

0.0

制造业

1602

8.7

4395

5.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6

0.8

27

0.0

建筑业

1310

7.1

1417

1.6

批发和零售业

4021

21.8

50684

5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16

3.3

6784

7.7

住宿和餐饮业

208

1.1

9547

10.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4

1.4

344

0.4

金融业

54

0.3

-

-

房地产业

507

2.7

41

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95

13.5

1525

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82

3.7

226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1

0.9

33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31

6.7

9425

10.8

教育

1258

6.8

191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3

1.3

632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6

1.9

852

1.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922

15.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9063人,比2018年末增加84273人,增长41.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7466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98367人,增加27986人,增长39.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90696人,增加58253人,增长44.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68152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6599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70429人,占24.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8292人,占16.7%;教育40696人,占14.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4565人,占50.3%;住宿和餐饮业21182人,占12.6%;制造业20349人,占12.1%(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289063

137466

168152

86599

农、林、牧、渔业*

2192

998

-

-

采矿业

3838

788

1

-

制造业

70429

32786

20349

1029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736

908

116

6

建筑业

20701

5101

3721

780

批发和零售业

17984

8754

84565

4456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372

1755

9717

1415

住宿和餐饮业

2894

1902

21182

1247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87

952

571

275

金融业

9758

5223

-

-

房地产业

7435

3632

78

2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699

5874

3108

125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975

1762

528

21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798

1475

57

3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183

3633

19718

12687

教育

40696

27801

764

34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399

13268

1824

122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95

1404

1854

101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8292

19450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50.52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525.62亿元,增长104.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4.05亿元,增加698.07亿元,增长91.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86.47亿元,增加1827.55亿元,增长110.2%。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974.41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371.58亿元,增长85.6%。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86.39亿元,增加485.14亿元,增长80.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88.02亿元,增加886.44亿元,增长88.5%。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621.01亿元,比2018年增加956.87亿元,增长144.1%。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978.58亿元,增加526.95亿元,增长116.7%;第三产业营业收入642.43亿元,增加429.92亿元,增长202.3%(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950.52

2974.41

1621.01

农、林、牧、渔业*

5.00

2.66

2.84

采矿业

155.51

126.96

30.46

制造业

827.80

595.47

723.1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12.99

223.35

148.56

建筑业

168.97

141.07

77.17

批发和零售业

525.71

312.03

439.6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9.18 

27.77 

23.54 

住宿和餐饮业

12.91

12.11

4.2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85 

28.74 

26.30 

金融业

59.19

18.79

1.30

房地产业

555.28 

431.38 

73.5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65.59 

673.94 

45.4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9.11 

58.11 

6.8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84.46 

217.55 

5.7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07 

2.80 

2.99 

教育

79.40 

18.42 

4.94 

卫生和社会工作

74.82 

30.21 

3.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92 

1.54 

1.3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20.76 

51.51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不包括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监管的单位。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本公报中的资产总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等3个指标包含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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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