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广西华通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日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7年11月27日,经营许可证号:来 451300000883,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8类)。目前名下只有一辆营运车辆(桂G71689)。该公司未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投入的专用车辆、设备,且未按照我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等规定,不符合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条件。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落实专用车辆、设备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销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依规撤销该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决定,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注销车辆桂G71689《道路运输证》。
请广西华通运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主动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材料交回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予以撤销、注销。
特此公告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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