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节能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来宾市园区发展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来编〔2024〕38号)》,经举办单位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拟向来宾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24年10月10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申报债权。注销后,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1300569073423Y号)作废。
特此公告
来宾市节能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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