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航达船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武宣县航达船务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水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一、经营范围:珠江水系内河省际普通货物运输。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三、运力规模:自有普通货物运输船舶2艘(航达6666、航达6689)共3558总吨。
请你公司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来宾海事局,武宣县交通运输局,来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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