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我市设立了燃气领域违法行为举报热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来宾市行政辖区内发现的违反国家及自治区燃气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第三方施工挖破燃气管道、破坏或占压燃气管道、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及公民均可向属地燃气主管部门举报。
二、受理电话
市本级:0772-4277958
兴宾区:0772-6445558
象州县:0772-4301841
武宣县:0772-5217739
忻城县:0772-5511520
金秀县:0772-6212382
合山市:0772-8912402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实名或匿名举报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按保密规定严格保密;被举报的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对举报单位及个人予以奖励。
特此公告。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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