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史研究室(办公室)、本室各科:
现将《中共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工作规划(2024—2027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共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工作规划(2024—2027年)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史研究室2023—2027年工作规划>的通知》(桂史发〔2023〕49号)文件精神,结合来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2024—2027年来宾党史工作的总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存史资政育人的主责主业,解放思想、守正创新,一体推进党史编辑、研究、宣传、征集、审稿等工作,着力推进新时代来宾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系统梳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到来宾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来宾生动实践的研究和宣传。
2.积极开展2022年以来中共来宾历史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完成来宾市党史大事记内容的组稿。
三、大力统筹推进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出版和修订
1.稳步推进《中国共产党广西来宾历史(1978-2012)》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和修改提升工作,继续保持编纂工作在全区的领先地位,认真总结提炼做法经验,争取在自治区党史三卷编纂工作会议上作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2.推动《中国共产党广西兴宾历史(1921-2012)》《中国共产党广西象州历史(1921-1978)》《中国共产党广西武宣历史(1921-1978)》《中国共产党广西合山历史(1921-2012)》完成出版工作。指导推动象州、武宣加快党史三卷编纂。
3.开展《中国共产党广西来宾历史》第四卷专题研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史研究室部署要求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推动6个县(市、区)开展本级党史四卷专题研究。
四、持续深化党史专题研究
1.加强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宣传阐释,推出一批研究成果。
2.深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来宾地方党史专题研究。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来宾党史大事件》征求意见建议、编辑审校工作;启动粤桂边在桂中革命斗争历史贡献党史课题研究,与兴宾区、武宣、忻城联合研究粤桂边革命斗争、中共桂中南地工委领导的光辉革命历程及重大革命斗争事件。
3.加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地方党史专题研究。启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来宾党史大事件》编纂工作。
4.加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来宾地方党史专题研究。推进《来宾改革开放40年》《来宾改革开放实录》终审终校、印刷、赠阅等工作;筹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来宾党史大事件》资料征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搭建项目框架。
五、大力推进党史和文献资料的征集整理和利用
1.推进《红色来宾——来宾市红色资源普查调研成果汇编》《中共广西省工委在桂中历史文献集》终审终校、印刷、赠阅等工作。
2.与象州县史志办联合推进《刘策奇文集》编纂工作。
3.开展《改革开放口述史来宾篇》资料征集、编纂工作。
4.推进《来宾剿匪》终审终校、印刷、出版、赠阅等工作。
六、强化党史学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2.组织编纂党史重要人物传记。收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来宾的党史人物事迹,持续开展《忠魂——来宾市党史人物传》系列书籍编纂工作。
3.拍摄党史专题片,加大传媒宣传力度。配合自治区党史研究室摄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的足迹(暂定名)》,推动拍摄党史专题片《广西战役》、红色电影《为民而歌的党员——刘策奇》、微电影《烽火岁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长杨德华(暂定名)》。
4.挖掘、研究、整理来宾在广西党史上的起点系列事件,形成宣传资料《来宾党史之最(暂定名)》。
5.编辑审定印发《来宾市各级党史教育基地解说词》。
6.多形式开展“五史”宣传教育,完成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党史人讲党史”宣讲工作,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向自治区党史研究室的请示汇报,争取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在我市召开全区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议。
七、强化涉及党史等工作内容审核及意识形态领域重要阵地建设
1.组织审核涉及党史重要文稿、档案、书稿、图片等。
2.协助做好涉及党史类题材的出版物、影视作品和新媒体作品、文艺作品等审核审读审看工作。
3.协助做好涉及党史展陈及新建(改扩建)纪念场馆内容的审核。
八、强化党史教育基地阵地建设和党史遗址遗迹保护
1.会同市委办加强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汇报,争取自治区支持将中共广西省工委机关、交通总站——大湾天马运输行旧址规划建设为中共广西地下交通站历史陈列馆,并给予前期经费支持,全面开展筹建中共广西地下交通站历史陈列馆的前期工作。
2.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规划建设广西战役纪念馆、广西剿匪胜利纪念馆等红色展馆。
3.加强与有关县(市、区)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部分红色资源保护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大湾烈士陵园修缮工程,推动广西都宜忻人民解放总队纪念馆新馆尽快开放使用,推动武宣通挽会议旧址规范展陈正常开放使用。
4.推动在正龙乡打造广西知青城。推动兴宾区对正龙乡来宾知青文化进行深入挖掘、保护和利用,在正龙乡规划建设“广西知青城”,创造条件原貌修复知青小院旧址、建设知青纪念长廊和纪念馆、打造“知青文化旅游圈”等。
5.抢救保护杨德华同志故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来宾市委统战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兴宾区对杨德华故居进行抢救性保护。打造广西法院系统党史廉政教育基地及来宾市党史教育基地、来宾市统一战线“同心圆”教育基地。
6.持续提升党史教育基地建管用水平,用好用活红色资源。指导各级党史教育基地规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审定规范各级党史教育基地解说词,对各级党史教育基地讲解员实行持证上岗。
7.持续开展全市红色文化村庄(社区)命名授牌工作。牢记红色文化村庄(社区)光辉的革命斗争历程,更好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深入挖掘革命斗争经验和闪耀的革命精神,弘扬优良的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城乡协调发展。
九、强化对全市党史和文献工作的指导服务
1.组织召开全市史志工作会议。
2.加强对全市6个县(市、区)党史基本著作编写的指导。
3.指导全市6个县(市、区)党史部门做好文献、大事记等编研工作。
4.积极组织申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宣传专项引导资金项目。
5.每年对党史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
十、强化宣教队伍建设
1.举办全市党史教育基地讲解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领导及专家到培训班指导和授课,培训各级党史教育基地讲解员,对培训合格者颁发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2.做好党史专家库党史专家选聘工作,并加强对党史专家的管理、培育,每年召开党史专家座谈会,组织优秀党史专家在市内市外交流学习。
3.每年对党史工作先进个人及优秀党史专家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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