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各县(市、区)科技局、来宾高新区科技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大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来宾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构建来宾市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来宾市瑶医药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来宾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支持以下六大项目13个课题的科技项目。
项目一:科技支撑工业振兴工程。
课题方向1: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传统产业瓶颈、短板问题,集中优势资源打好蔗糖、木材、碳酸钙、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支持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节水、环保、绿色循环经济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工作。
考核指标:1.形成1-2项专利成果或技术标准。2.推广或应用1-2项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以上2个指标至少满足1项)。
申报要求:企业牵头申报。
课题方向2: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开发应用。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化工等领域实施一批原创性、引领性、带动性强的技术研发或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实现新技术突破和迭代更新。
考核指标:1.形成1-2项专利成果或技术标准。2.推广或应用1-2项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以上2个指标至少满足1项)。
申报要求:企业牵头申报。
课题方向3:创新型企业再提升工程。
重点支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治区瞪羚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开展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等,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能力。
申报要求:科技型企业牵头申报。
课题方向4: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支持企事业单位自建,或与市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等方式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创新飞地、人才飞地、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创新载体,开展公共技术研究、攻关与技术咨询、项目策划包装、成果转化服务等工作。重点支持我市2023年新获认定或年度内考核良好以上的国家、自治区、市本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创新载体。
申报要求: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
项目二:科技强农工程。
课题方向5:农作物绿色高产栽培技术攻关研究与推广应用。
支持开展水稻、蔬菜、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绿色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尤其是支持粮食绿色高效高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研究,支持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本区域支柱产业——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与利用,支持作物资源开发与利用、地域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支持粮食、特色作物等主要新品种选育及推广应用,大幅提高农业生产良种覆盖率,支持农业信息化研究,支持研发推广现代农业实用信息技术和产品,支持农业领域节能降碳、节水、环保、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绿色循环经济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重点支持粮食绿色高效高产技术攻关示范研究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集成技术等创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考核指标:1.在有关核心期刊发表项目研究论文1-2篇;2.关键技术指标提高3-5个百分点;3.形成技术操作规程1项或以上;4.培养技术人员1-2人;5.选(培)育或引进推广1-2个新品种。(以上5个指标至少满足2项)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有一定的技术团队力量、科研能力及推广应用基础。
课题方向6:特色经济作物高产栽培关键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研究。
围绕制约我市桑蚕、蔗、林、果、茶、草药等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支持科研院所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开展栽培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研究及产业化示范,支持开展特色经济作物良种选育、高产栽培技术及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研究,支持开展特色经济作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拓展特色经济作物资源多元化发展,推动我市特色经济作物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兴旺。
考核指标:1.选(培)育或引进推广1-2个新品种;2.形成1-2项专利成果或形成技术模式(技术标准);3.推广应用1-2项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或新工艺;4.关键指标提高3-5个百分点。(以上4个指标至少满足2项)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有相应的技术团队、科研能力及研究基础。人才小高地载体单位优先。
课题方向7:现代畜牧水产业创新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示范。
支持猪、牛、羊等地方特色畜牧水产遗传资源保种、繁育与推广应用,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开发与利用,支持特色养殖技术推广与应用,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支持开展“互联网+畜牧水产业”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支持开展畜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支持畜牧水产产品精深加工,支持陆基养鱼尾水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地域性大宗农作物秸秆、农副产品等草食动物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节粮型饲料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牛羊全混合日粮颗粒饲料等新型饲料研发与应用,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开展疫病净化及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考核指标:1.选(培)育或引进推广1-2个新品种;2.关键指标提高3-5个百分点;3.应用推广面积100亩以上或养殖1000头以上;4.申请专利1-2项;5.形成技术模式或标准规程1项;6.发表论文1-2篇。(以上6个指标至少满足2项)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有一定的技术团队力量、科研能力及推广应用基础。人才小高地载体单位优先支持。
项目三:科技惠民工程。
课题方向8:医疗卫生创新技术研究。
支持中西医结合,尤其是壮、瑶医对常见多发病防治关键技术及诊疗规范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传统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常见病研究,支持儿童血液病、青少年近视防治等未成年人保护科学研究,支持养生养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慢性病、职业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癌症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防治艾滋病或各种传染病的传染源、传播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以及药品和疫苗研发、应用研究。
考核指标:1.在有关核心期刊发表项目研究论文1-2篇;2.培养科研人员1-2人。(以上2个指标至少满足1项)
申报要求:须提供项目查新报告。
课题方向9:民生科技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针对我市人口健康、资源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水文气象、城镇建设、防灾减灾、旅游、大健康、教育、第三产业等社会发展科技工作,支持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安全生产事故防治、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节水技术创新与转化推广,支持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研究、煤矿、互联网监管等科技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文化旅游与体育、药品安全、城市智慧、绿色建造业、消防、低碳节能、循环经济、军民融合、垃圾焚烧、禁毒、科技支撑平安来宾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考核指标:推广或应用1-2项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有一定的科研及技术推广应用基础。
项目四:瑶医药科技专项行动
课题方向10:瑶医药新药产品研发。
以瑶医药特色经方、验方、秘方等为基础,开展系统的药理药效、组方配伍、制备工艺、质量控制、用药方法、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评价;以瑶医药特色优势药材为基础,开展 生物活性及物质基础研究。融入多学科前沿技术,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支持瑶药新药开发和医疗机构制剂产品开发。
考核指标:梳理瑶医药特色经方、验方、秘方2 - 3项,其中1-2项完成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评价;挖掘瑶医药特色优势药材2-3项,其中1- 2项开展全面的生物活性及物质基础研究;获得新药候选物1- 2项,开发医疗机构制剂产品1-2项。
申报要求: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瑶医药大健康产业技术研究或产业化示范一定基础的科研单位、企业。须提供查新报告。
课题方向11:瑶医药特色健康产品研发
重点针对产后三泡、药浴、药膳等特色健康产品,开展全面的质量控制方法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开展配方和制备工艺研究,实现产品升级;研发新的健康产品,拓展瑶医药在健康领域的应用。
考核指标:争取制定行业标准1-2项;开发药浴等新产品1-2项。
申报要求: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瑶医药大健康产业技术研究或产业化示范一定基础的科研单位、企业。须提供查新报告。
课题方向12:金秀特色瑶药材高质量生产关键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研究。
开展道地或优势特色瑶药材规范化种植及野生抚育研究、仿生种植,培育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瑶药材种植基地和
标准化瑶药育苗基地。针对瑶药材优良品种及优质种苗缺乏、种质退化,生产技术落后、不规范、采收加工标准缺乏,以及农药和生长调节剂滥用造成药材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瑶药材的品种整理、良种选育栽培及质量标准提升与产品开发研究。
考核指标:对金秀特色瑶药植物优良种质进行挖掘,重点培育1- 3个品种,并逐步发展成为道地药材。
申报要求: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瑶医药大健康产业技术研究或产业化示范一定基础的科研单位、企业。
※说明:课题10-12,本年度内仅财政支持1个项目,申报该专项项目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可按申请与配套1:1的比例配套项目资金。
项目五: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
课题方向13:青年创新人才科研项目。
鼓励全职在我市工作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围绕我市“五千九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科技需求,进行以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导向的自主选题科研项目。
考核指标:(1)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2)申请(或获得)软件著作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项。(3)在有关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4)研发(或重大改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1项。(5)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项。以上任选其一。
申报要求:(1)限全职在来宾市注册的企业或市直、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够主持申报本课题方向的1个项目。
项目六:“揭榜挂帅”项目。
聚焦我市建设千万千瓦级装机能源基地,千亿元级现代农业、纸基新材料产业集群以及钙基新材料产业、金属新材料产业、林木加工产业、绿色化工产业、现代纺织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五千九百”重点领域和产业的发展,组织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团队)揭榜攻关,力争通过2~3年时间,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技术、短缺技术和企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优势产品,做强一批优势企业,不断提高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水平。(项目方案另行通知)
二、项目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市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来宾市境内注册的单位),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2023年5月20日之前成立),具备较强技术研发实力和基础,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条件。同时,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承诺严格遵守《广西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每个单位可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基层单位、企事业与市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可吸收市外科技人员共同申报,但市内单位应作为项目主持或牵头单位。
(三)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四)依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平台或载体申报的,必须附上相应政府部门的认定文件。优先支持2023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的企业申报项目。优先支持依托有研发平台、科研团队的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人才小高地”载体单位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应的研究开发基础,要求从事与申请项目有关内容的研究开发工作达两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五除外)。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可包括外籍在职人员),具有良好信用,所负责承担的项目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实施的原则上不超过2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应达到90%以上,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项目研发。
4.除国家、自治区有明文规定外,引进的、在桂长期工作的海外人才在申报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时,享有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资格。
5.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的项目类别由不同的申报人或者申报单位提出,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报。
(六)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协作单位)须提供上一年度(成立未满一年,按成立以来的时间提供)财务报表(原件)。
(七)项目实施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申报单位若是企业的(申报单位排序第一位),原则上须按申请与配套不低于1:3的比例配套项目资金,配套经费要以申报单位可用资金出资,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总投资和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因立项经费减少使得总投资减少的部分,由承担单位自行增加配套经费填补差额。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配套经费不予减少,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说明。
(八)除“揭榜挂帅”项目,其他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课题)资助不高于20万元。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支持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的项目。关于“揭榜挂帅”项目的组织形式、支持方向、额度另行下达通知,技术研发类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成果转化类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九)对有技术标准产出、采用国际标准、形成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有重大影响标准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十)限项申报(本年度)。同一单位(公司)同一名同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课题的项目数原则为1项。
(十一)2017年以来有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的牵头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2017年以来,有申请撤销并获批准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申报本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
(十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对自身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发现有故意隐瞒或更改项目负责人信息、对项目所必需提交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核实,则取消其评审或立项资格,如已获得立项并已获得项目经费支持,则项目承担单位除须退回所支持经费,我局还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三)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2023年以后立项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按《来宾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来科字〔2023〕1号)的要求结题管理。
三、项目申报程序、途径和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
(一)申报平台。
2024年来宾市本级科技项目申报通过广西科技管理地市云平台(来宾市)申报。 平台地址: http://dskg.gxai-data.cn/#/home/index
(二)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1.《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按照通知要求、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附件清单及说明)。
(三)申报项目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
1.申报项目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照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附件清单及说明所列的装订顺序进行排列)。
2.申报项目材料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项目申报书》封面一致。
(四)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书在系统待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市科技局形式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即可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项目组成员签字后交由申报单位盖章,再交由推荐部门盖章,之后再寄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除瑶医药科技提升专项工程和“揭榜挂帅”项目)纸质材料原则上仅需提供一式两份材料(其中一份是原件);瑶医药科技提升专项工程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需提供一式八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申报项目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
材料寄送地址:来宾市绿源路625号来宾市科学技术局508室。
四、项目申报受理时间
2024年6月2日-2024年8月1日。其中6月2日08:00-7月18日24:00为项目系统上报时间,7月19日-7月29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为项目形式审查修改时间,7月26日- 8月1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为项目纸质材料接收时间。请各申报单位安排好时间,在时间节点及要求内,尽早完成项目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作为2024年项目受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2024年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本单位本辖区认真做好课题筛选、构建和申报工作,需要查新的科技项目,请做好项目的查新工作安排。未尽事宜请与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
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相应的业务科室联系。
申报工作咨询电话:4275216(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298182(市科技开发中心)
指南咨询电话:4228363(社会发展与科技监督科)
4278369(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4228253(农业农村科技科)
4278365(成果转化与人才合作科)
监督电话:4228353(市科技局)
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兴宾区:4212320 武宣县:5212505
象州县:4362319 忻城县:5512132
金秀县:6215021 合山市:8916266
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4262346
附件: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2023版)
来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