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
政策通知公告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导的通知

2024/04/07 1.4w 阅读 533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好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顺利完成2024年度投资目标任务。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定于4月开展2024年度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依据

(一)来宾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公路水运铁路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

(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3〕230号)

二、督导时间和对象

(一)督导时间:2024年4月9日-30日。

(二)督导对象:市辖区内2024年在建高速公路、铁路项目、普通国省道及其他路网项目、农村公路、水运项目。

三、督导方式

督导采用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查看和询问核查等方式进行。座谈会设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座谈会将听取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每个县(市、区)至少抽取2个项目进行现场查看(无在建项目的除外);具体督导工作由督导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督导内容

(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督导内容包括建设程序、项目推进情况、预计年度投资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部署情况。

2.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工作部署、隐患台账、整治措施等)。

3.公路水运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4.“平安工地”工作开展情况。

5.复工复产安全工作防范落实情况。

6.防汛备汛工作情况(深刻汲取云南昭通“1.22”山体滑坡事故教训,排查施工驻地、办公地是否存在崩塌、滑坡等情况)。

7.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履行情况。包括质量监督报监、过程监督检查资料、工程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工程竣工质量复测、工程竣工质量鉴定意见等。

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工作的联动情况。主要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一体开展情况、违法线索的移送等情况。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情况

1.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情况,一金七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台账资料,包括相关会议、培训、宣传、案例和投诉处置等文字和图片材料。

五、参加督导人员安排

组  长:赵广才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嗣航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韦锋业  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陈启旺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卢江华  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工程科副科长

        韦国维  市港航发展中心港口科副科长

        覃晓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联络员)

六、督导方式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各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普通国省道及其他路网项目、水运等项目业主,各迎检单位要根据督导内容,提前准备汇报材料和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施工应按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照常进行,不得停工待检。

(二)督导发现问题应现场指出,填写督导发现问题(包括附件1和附件2),相关检查表应由项目负责人及督导组成员签字确认。

(三)各项目应对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收集汇总整改情况及时向市局建管科反馈。督导成果作为各从业单位年度信用评价的采信依据。

(四)督导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由督导组成员回原单位报销。

(五)督导组在督导期间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不得向被督导地区及单位提出与督导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接受违反规定的接待。

(六)接受督导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项目单位要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督导组的工作。

联系人:玉沛弘,联系电话:0772-4233310,电子邮箱:lbsjtj@163.com。

附件:1.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登记表

      2.检查记录表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登记表

检查单位及项目名称:

序号

名    称

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1

立项批文


2

经批复的可研报告


3

施工许可证、开工令(开工通知书)、开工备案凭证


4

工程施工合同


5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三方协议和开立凭证


6

分包单位委托总包单位发放工资委托书


7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凭证(保函、保证保险)或免缴存凭证


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三方监管”协议


9

工程款支付担保资料


10

工程预付款拨付凭证


11

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基本信息


12

无欠薪承诺书


13

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4

工伤保险缴费凭证


15

维权信息告示牌


16

建设单位按月足额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


17

农民工应发工资确认表


18

农民工工资发放凭证(银行代发流水)


19

其他工程款拨付凭证


20

工程款拨付申请表或工程结算单


21

进场施工人员劳动合同


22

用工花名册


23

项目施工日志


24

项目监理日志


25

用工台账资料整理


存在

问题

汇总


整改

要求

请于   日内完成对上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佐证材料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

相关

人员

签字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

人员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检查记录

单位(项目)名称:               时间:

检查组成员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人

(签名)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