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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教安稳〔2024〕3号)

2024/03/18 1.6w 阅读 211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近期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安委办〔2024〕8号)要求,决定开展我市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采取强化安全责任抓攻坚、排查重大风险隐患抓攻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抓攻坚、系统治理抓攻坚、强化落实抓攻坚,重点攻坚我市校园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风险问题,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委、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安稳科、基教科、基建科、群体科等各相关科室以及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来宾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参照成立相关机构,加强对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领导。

三、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其中以民办幼儿园、寄宿制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为整治重点。

四、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对以下重点内容开展整治。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人员密集和校内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和区域,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计算机房等重点部位和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1.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是否每月开展防火巡查并留有记录;

2.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现象;

3.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是否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7.学校办公区、住宅区是否设置规范的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是否存在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

8.学生宿舍的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办公室是否存在用电超负荷、使用插排供电的电器过多、下班不关电源等现象。

(二)学校建筑项目工程消防安全。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工程进行安全检查。

1.建筑工地是否全封闭围挡,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电线电路、电气设备、水路管道、风冷热泵等硬件设施的运转情况是否安全;

3.是否有设置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是否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

5.室内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设置形式、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能够保持完好有效;

6.是否存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

7.顶棚、墙面是否使用不燃或难燃的材料,地面是否采用环保材料,且平整无破损、无杂物。

(三)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当地消防、文广旅、科技、住建、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抽查、检查。

1.培训场地是否合规,是否对培训从业人员进行资质核查;

2.培训场所内的消防安全装置、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备器材是否符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

3.培训场所房屋安全监管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管理是否达标;

4.是否配备相应的安防监控设备并与管理部门实时联网;

5.培训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

6.设有厨房的,液化气、天然气等是否符合使用管理规定。

(四)体育场馆消防安全。

1.体育馆的工作人员是否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熟知报火警、使用灭火器材、组织人员疏散、紧急避险、逃生等基本技能;

2.安全进出口处是否设明显标志,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3.是否有专人管理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4.是否定期检测电气设备,对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的,及时维修、更换;

5.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是否使用橡胶软线。在地面铺设软线是否有防护设施;

6.灯头线是否采用耐高温线或套瓷管保护。配线接点是否设金属接线盒。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是否小于0.5米;

7.开馆期间,安全指示牌、指示灯、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使用。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

1.是否开展对学生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2.是否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通过“小手拉大手”“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3.是否在春秋学期“开学第一课”开展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4.是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5.是否会同消防、公安等部门组织师生开展灭火实操培训;

6.是否按要求派员参加来宾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能力实操培训并考核通过;

7.食堂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宿管员、保安员等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19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本区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8日前)。集中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开展消防安全针对性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园人员密集和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考察验收(2024年4月15日前)。市级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抽查,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逐级逐项落实责任,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学校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自身能整改的,要及时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问题,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判本区域学校消防安全风险,整理收集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必要时上报当地政府、消防、住建部门。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成效差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安稳科(联系人:王曼熹,电话:0772-4228086,邮箱:lbstwy@163.com),整治工作总结请于3月30日前报送,我局将适时开展督导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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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