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保障劳动权益发展民营经济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276号)精神,经来宾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评审推选,最终推选出我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1月17日至1月23日)。
一、先进集体(2个)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先进个人(5人,其中备选对象1人)
苏喜德 男 广西来宾小平阳湘桂制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韦月萍 女 武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黄宝田 男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永辉 男 忻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 英 女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备选对象)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于2024年1月23日前邮寄或直送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5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政编码:546100,联系电话:0772-4278513。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来宾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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