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维权概况
2023年第三季度(统计周期: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投诉、举报1553件,其中:
1.接收投诉1141件,调解成功4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01.83万元;
2.接收举报412件,属实立案27件。
二、受理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一)受理投诉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到消费者投诉1141件,其中商品类投诉699件,服务类投诉442件,已办结1055件,调解成功408件,争议金额222.8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01.83万元,诉转案11件。申诉内容主要集中于食品安全问题、合同问题、价格问题、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不正当竞争、安全问题、计量问题、广告问题等。

1.商品类投诉情况
共接到商品类投诉699件,已办结640件,调解成功24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78万元。

食品类投诉量排名第一。共接到食品类投诉260件,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37.19%,符合受理条件的178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为:食品过期问题、食物内有异物或变质问题、餐品内有异物、包装标签标识问题、短斤少两问题、预付卡侵权问题、广告宣传问题、市场调节价争议等。
燃料类投诉量排名第二。共接到燃料类投诉52件,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7.44%,符合受理条件的24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罐装燃气瓶押金问题、计量不足、合同履行等。
交通工具类投诉量排名第三。共接到交通工具类投诉46件,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6.58%,符合受理条件的33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履行问题、未告知车辆真实情况、售后服务履行问题、配件质量问题等。
2.服务类投诉情况
共接到服务类投诉442件,已办结415件,调解成功16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5万元。

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量排名第一。共接到餐饮和住宿服务问题投诉119件,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26.92%,符合受理条件78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餐品内有异物问题、餐饮店卫生问题、住宿押金退还争议、预付卡侵权问题、合同履行问题等。
物业服务投诉量排名第二。共接到物业服务问题投诉42件,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9.50%,符合受理条件37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电梯安全隐患问题、物业费价格争议问题等。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量排名第三。共接到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问题投诉41件,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9.27%,符合受理条件33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预付卡侵权问题、合同履行问题、市场调节价争议、格式条款问题等。
(二)受理举报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到群众举报412件,其中商品消费举报248件,服务消费举报164件,已核查388件,属实立案27件,已结案12件。举报问题主要为: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违反产品标识规定;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餐饮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行为;广告违法行为;计量违法行为;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超出核准登记范围经营;网络不正当竞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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