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来宾市委员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 总工会 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绿色出行行动,以“绿色出行,美好生活”为主题,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更好开展我市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倡导所属单位和企业职工坚持绿色出行,乘坐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带头承诺礼让斑马线、践行文明驾驶理念。
二、组织做好先进遴选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围绕推进绿色出行和行业发展,遴选一批遵纪守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牵头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共青团市委统筹审核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审核。
三、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组织做好相关活动,并于10月9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宣传照片、宣传素材、媒体报道等)分别报来宾市级相关部门,市级相关部门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bygcskyk@163.com。
四、请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汇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以及市级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五、各县(市、区)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市交通运输局梁依,0772—4236838;市公安局韦星辰,0772-6653725;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华芳新,0772-4278235;市总工会黄群,0772-4275733;团委陈凤丽,0772-4278697,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黄麟茜,0772-427352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 总工会 共青团
广西区委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 关于推荐使用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有关材料的通知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来宾市公安局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来宾市总工会
共青团来宾市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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