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 号)和《中共来宾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制定了《来宾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 号)和《中共来宾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和协同推进的原则,提出“2020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2022年底前,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的工作目标。
二是重点任务,提出分级建立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制定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分级联合检查模式、建立重点领域联查模式、统筹安排抽查计划、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等工作任务。
三是保障措施,提出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宣传解读等措施,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意见采纳情况
《方案》向来宾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29个有关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重新修改完善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