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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来宾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2020/01/07 4.8k 阅读 162 点赞

一、 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进一步完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改善河湖面貌。

二、 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强化配合,通力合作。三是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四是建立机制,巩固成果。五是加强联系,畅通信息。

(二)目标和任务:以保护河道砂石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目的,依法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非法堆砂、非法经营等行为,强化河道采砂政府监管和综合治理,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管理常态化、长效化,规范河道秩序,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一是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全面查处整治来宾市辖区内红水河、柳江河、黔江河等大江大河及其他河流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对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非法采砂行为和有采砂许可证未按批准的地点、范围、规模、方式进行采砂等违法行为坚决给予处罚、取缔。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砂石的行为。在来宾市辖区运输河砂,必须持有自治区水利厅统一印制的砂石来源证明单。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砂石的行为凡是经营来源不合法砂石,予以没收,未经许可审批违法建设的砂场、码头予以取缔,对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砂场、码头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实现市政府统一管理。创新管理机制,建立砂石经营政府统管模式。砂石资源由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招标出让采砂权。

三、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河长办〔2018〕4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河长〔201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 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来宾市辖区内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范围的河流。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处理(2020年01月01日至3月31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强制执行(2019年4月1日至10月 1日)。

第三阶段:规范管理,完善长效机制(2019年10月1日后)。

五、 职责分工

(一)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拟定相关的实施方案。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导,对综合整治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组织不力,执法不严,处置处罚不及时等问题予以通报。

(二)各县(市、区)政府依法对辖区内的违法采砂(非法滞留)行为进行查处。要发挥“河长办”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水利局负责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对非法采砂、运砂、非法滞留船舶进行处置。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治安检查,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3.来宾海事局负责对河道上的船舶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给予处置。

4.柳州航道管理局负责对违反航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采砂行为及船舶进行处置。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在鱼类保护区内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置。

6.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区内非法占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经营、乱堆乱放的砂场进行监管,依法整治。

7.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非法采砂进行处置。

8.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违建砂场、码头进行取缔处置。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运输砂石船舶和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运输的,给予处置。

10.市司法局负责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法律指导。

11.来宾市供电局负责对查处的非法运输码头及堆砂场进行电力控制。

六、 组织领导

成立来宾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指挥部。组长:廖和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邓应文(副市长),成员由相关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河道采砂执法检查组、河砂运输执法检查组、河砂经营执法检查组、罚没砂石处置组四个工作组。

七、 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方案自2020年01月0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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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