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45号)精神,确保按时、安质、按量完成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工作,提升全市学前教育入园普及率和普惠率水平,促进全市学前教育稳步向前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定,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验收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和需要。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治理范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城镇小区根据规划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和地方规定等应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本次治理范围为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包括城市主城区、县城所在地、乡镇所在地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二是治理类型。包括未依标规划的、未依规建设的、未按期移交的、未规范使用的。
三是实施步骤。包括摸底排查阶段、全面整改阶段和督导总结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4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改阶段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完成。督导总结阶段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完成。
四是工作要求。包括:一是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市级成立来宾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教育体育、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编办、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涉及教育、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编办、民政等多个部门,各县(市、区)要按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要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要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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