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
政策政策解读

《来宾市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巡查机制》(来政办函〔2019〕28号 )政策解读

2019/08/25 3.6k 阅读 438 点赞

一、出台背景

2019年5月28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函〔2019〕44号),2019年5月31日,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学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通知》(来政办电〔2019〕28号)。为全面贯彻自治区、来宾市有关文件精神,实现全力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建立来宾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的巡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巡查机制。一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来宾市县(市、区)重点区域(山塘、水库、河流、湖泊、坑塘等)防溺水安全巡查任务表》,落实专人对辖区内的河流、水塘、水库、积水坑等危险水域进行重点巡查,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和协调辖区内的巡查工作,督促乡镇、村(居)委落实巡查机制。三是巡查时间为每年5月至11月(每日8:00- 19:00),如发现有小孩在责任区危险水域游泳或游玩立即强制劝阻、劝返,要建立巡查台账(表格),把每天巡查情况记录在案。四是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不定期对各责任区的巡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把责任压到一线。
   (二)进一步完善防范设施,危险水域隐患要限期整改。一是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重点危险水域再进一步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限期落实整改。二是重点危险水域要设立字迹清晰和坚固耐久的警示牌,警示牌上要注明当地乡镇政府的应急值班电话和巡查责任人的电话。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的知晓率,让群众懂得发现小孩在危险水域游泳或游玩时要立即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可拨打警示牌上的应急电话或巡查责任人的电话求助。四是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危险点的救援设施,配齐救生圈、长绳、长竹竿等必要救护设备。
   (三)严格责任追究。包括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巡查机制,完善防范设施,对因管理及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要倒查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及重点水域责任区巡查责任人的责任。

三、目标任务
   针对全区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频发态势、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职责明确的防范溺水巡查机制,使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努力实现全力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

四、涉及范围

《通知》主要涉及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中直各有关单位和各中小学校,防范学生溺水,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各校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联防联控,积极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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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