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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来宾市教育局《来宾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政策解读

2018/04/08 1.7w 阅读 455 点赞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彻底改变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成立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价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接受投诉与举报,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作为学生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机构。

(三)各相关学校

各相关学校要成立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5至7人,经公示后报县(市、区)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操作程序,指导各班级的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价中的偏差,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认定评价的结果。

四、评价内容和方法

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人特长等方面。

评价的方法和程序:

(一)自我评价
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各方面的表现,结合评价表的内容,运用等级的形式进行自我评价。

(二)同学互评

学生分若干小组,结合评价表的内容,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测评形式,对本小组成员的综合素质状况进行等级评价。

(三)班级评价

1.班级评价小组根据学生个人评价和互评,结合评价表的内容,通过集体讨论,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作出综合性的描述;对有特长的学生作出描述性的评价。

2.班级评价小组如有意见分歧,应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重大分歧者,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仲裁。

五、评价结果呈现形式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和综合性评语相结合的办法。等级分为A、B、C、D四种。

(二)综合素质评价通过《来宾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反映,共分15项,每项均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表现很好的评为A等,表现好的评为B等,表现一般的评为C等,表现不好的评为D等。15项中有10项以上(含10项)评为A,且无C、D者,总评为A等;有8项评为A,无D者,总评为B等;有5项以上(含5项)评为D者,或第三学年受到学校处分者,总评为D等,其余总评为C等。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要极其慎重,D等的比例不允许超过5%。

(三)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

(四)班级评价结果要在班级公示五天。如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投诉后五天内作出答复。评定结果在公示后五天,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备案,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价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定性分析。学生的实证性材料及有关数据资料应以九年级学生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有关档案材料为主,并参考七、八年级的材料进行评价。

(二)学生个人特长的评价要实事求是,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附有关材料复印件)。

(三)注意以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同时循循善诱地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综合性评语是班级评价小组的结论性意见,须经班级评价小组讨论通过后填写。综合性评语应突出体现指导性、激励性、亲切性原则。

(四)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公正、守纪、守信,要签订诚信协议。凡违规者一经查实,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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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