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来政发〔2015〕43号)从2015年颁布实施以来,解决了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惠及了千家万户。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部门以及准入条件的改变,该《细则》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形势。为此,来宾市住建委起草《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后)》(以下简称《细则》)。
一、修订《细则》的背景和依据
(一)修订背景
1.原《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修订《细则》是为了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和租金标准,促进我市城镇化建设发展;规范公租房受理、审核、配租及运营管理工作职责。
2.7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组到我市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明确要求我市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修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
3.2017年7月27日,《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会后,市住建委根据会议精神代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报市人民政府请求审定印发。
(二)主要依据
1、《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号)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北海市试行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个人收入、财产不做核定问题的复函》(规建函〔2017〕656号)
3、钦州市人民政府对钦州市住建委《关于确定2017年度钦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及租赁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处理意见。
二、修订《细则》的目的和意义
修订《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主要目的是放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和租金标准,让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造福百姓。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等十一章共六十六条款。其主要内容为:总则、房源筹集与建设、资金和优惠政策、运营管理、供应对象、申请与审核、分配与轮候、租赁与退出、租赁补贴与租金核减、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
《细则》的主要特点:一是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的部门,利于今后开展公租房分配及运营管理工作。二是明确保障对象和准入条件,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受理、审核、配租等工作。三是明确公租房租金核减系数,对不同申请人群实行不同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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