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通过联合宣传、稽查、惩戒等方式打击整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涉乱行为,追回骗提骗贷资金2205.63万元,助力扫黑除恶工作,有效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实施联合宣传,实现打击骗提骗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来宾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明确骗提骗贷具体行为、处理程序及处理决定。在各县(市、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窗口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将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宣传纳入委托银行考核内容,在各银行网点宣传,与当地媒体开展合作宣传,引导缴存职工提升守法守规意识,营造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氛围。通过公积金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的通告》,告知缴存职工发生骗提骗贷行为需担负的风险和责任。据统计,累计发放扫黑除恶骗提骗贷通告、宣传单共计1000余份,业务窗口、办公楼悬挂扫黑除恶条幅共计30余条,来宾电视台综合频道播报2次,在来宾日报报道8次。教育职工合法合规提取公积金和申请贷款,对不法中介机构形成震慑,为打击骗提骗贷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实施联合稽查,实现资金追回和风险防控。联合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医保等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发现疑似虚假婚姻骗提材料的、伪造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伪造购房合同的等,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加强事前和事后核查。如来宾市兴宾区某学校职工蒙某,其配偶在2019年11月份办理公积金提取还贷时,业务员通过广西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查到该职工已于2008年1月31日登记结婚,但该职工在2017年8月购房贷款时,却以离婚信息办理贷款,通过翻查贷款档案,并发函到民政部门核对该职工婚姻信息,发现该职工办理假离婚证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中心催收,该职工全部退回贷款本金。据统计,截止2020年12月中旬,本中心共清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124笔,追回违规提取公积金共424.13万元;共清查贷款档案5519份,查出存疑人员463人,骗贷142人,发放《限期退回通知书》133份,追回骗贷资金1781.5万元。
实施联合惩戒,实现守法依规的良好效果。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方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扫黑除恶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关停发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信息的网站和涉嫌违法电话;对参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其他组织,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目前,本中心向市公安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共8条,市公安局对非法中介1人、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1人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发生骗提骗贷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专门记录,5年内暂停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公积金业务申请,录入公积金系统“黑名单”,并将骗提骗贷人员的失信行为上报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如李某某利用非法手段伪造结婚证、公章,出售各种公积金提取虚假材料,伪造与覃某某、兰某某新的婚姻证明帮助这两人骗提住房公积金,本中心于2019年3月27日将其有关材料移送来宾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本中心将其名单录入公积金系统“黑名单”,并上报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2020年骗提发生17笔74.18万元,同比减少56%,骗贷1笔,资金未发放,同比减少80%。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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