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于2019年6月30日对全市2285个缴存单位10.18万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结息,全年共结利息4544.42万元,比上年增加717.34万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计息周期为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中心对缴存职工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住房公积金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1.5%2执行,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从2019年7月3日起,我中心将为全市缴存职工发送结息对账短信,同时提供结息查询和对账服务,缴存职工可通过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laibin.gov.cn/)、来宾市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或来宾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自主查询,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市公住房积金中心各缴存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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