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管局的关心指导下,我中心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切实保障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积金网站等载体公开披露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动态,逐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了我中心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统筹部署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将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分解到有关科部和人员,形成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部,落实到人头的工作布局。具体安排由综合科和政务首席代表牵头、各科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有效推进该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开。
(二)加强学习,规范操作
中心通过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信息公开披露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各科部也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和督促检查,并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我中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更加规范运作。
(三)严格对照标准,确定公开事项
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检查,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职工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政策变动情况,每个事项公开内容必须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即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法定)时限,并做到每月及时更新,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有关信息,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
(四)关注时事动态,及时公开披露
作为直接面向服务群众的窗口服务单位,中心按照为民、便民和利民的要求,及时对网站进行了更新和改版,通过八个模块:机构介绍、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业务指南、便民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咨询投诉,每个栏目又包含若干子栏目,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并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截止6月上旬,2018年我中心共在网上发布各类信息134条,回复各类咨询93人次,共72546人次登录公积金网站查询办事,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中心派了1名管理人员专门维护网站和技术保障,及时将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情况公布在网站;对职工提出的信息咨询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平台予以答复,职工可以通过网站随时了解所需信息。半年来,中心所开通的12329公积金查询热线电话,共接通上7764次群众拨打的语音自助查询或人工查询,基本解决了群众所咨询的有关问题。中心实行免费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中心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披露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过因信息公开而收到举报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创新公开载体,发挥信息价值
中心在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除了办好网站,还加强了与媒体的合作,借媒体之力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等进行经常性宣传,使信息受众面不断扩大。继续通过内外公开栏、中心网站、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LED流动显示屏、住房公积金触摸电脑查询机和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编印简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发放不同类型的一次性告知书以及继续与来宾日报合作公积金专栏的宣传等形式,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开户登记的各种条件以及应提供的各项备审资料详细进行公开,为来中心办事人员提供了更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上半年,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在"来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全部同步进行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无。
四、 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的要求,与其它先进单位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力促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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