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忻城县管理部工作人员识破了三起伪造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并对他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冻结处理。
忻城供电局职工蓝某某、雷某某及忻城县民族中学教师莫某某于2018年3月份先后以购买商品房、家庭成员重大疾病为由向忻城县管理部提交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材料。但在办理提取过程中,忻城县管理部提取业务人员审核发现这些购房发票及合同,疾病证明均为伪造,拒绝了他们的提取申请并对他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
当前,一些缴存人利用不法中介伪造假证、假公章、假发票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时有发生。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位缴存职工:不要相信任何中介宣称可以帮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广告;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确认后将对相关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冻结,5年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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