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2号)、《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管局的关心指导下,我中心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切实保障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积金网站等载体公开披露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动态,逐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了我中心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将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分解到有关科部和人员,按照《条例》规定,我单位确定由信息科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设定专门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名,承担其他工作的同时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名。具体安排由信息科牵头、各科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有效推进该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开。
(二)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中心通过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信息公开披露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我中心已制定了《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信箱热线工作细则》、《政务公开制度》。同时各科部也认真履行了职责,并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运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检查,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办事指南的编制与公开,并做到每月及时更新,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有关信息,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作为直接面向服务群众的窗口服务单位,中心按照为民、便民和利民的要求,及时对网站进行了更新和改版,通过八个模块:机构介绍、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业务指南、便民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咨询投诉,每个栏目又包含若干子栏目,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并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截止12月中旬,2017年我中心共在网上发布各类信息350条,回复各类咨询166人次,共152782人次登录公积金网站查询办事,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中心派了1名管理人员专门维护网站和技术保障,及时在网上公布公积金管理最新政策;对职工提出的信息咨询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平台予以答复,职工可以通过网站随时了解所需信息。一年来,中心12329公积金查询热线电话,共接通20015人次,基本上解决了群众所咨询的有关问题。同时按照国家住建部的要求建设了的住房公积金12329短信服务,该短信服务由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付费,不收取缴存职工接收信息的任何费用。开通住房公积金12329短信服务后,缴存职工将免费收到公积金缴存、支取、转移、结息等账户变动信息;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还可以收到贷款发放、还款等提示信息,方便职工了解日常资金变动情况。中心在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除了办好网站,还加强了与媒体的合作,借媒体之力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等进行经常性宣传,使信息受众面不断扩大。继续通过内外公开栏、中心网站、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LED流动显示屏、住房公积金触摸电脑查询机和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编印简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发放不同类型的一次性告知书以及继续与来宾日报合作公积金专栏的宣传等形式,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开户登记的各种条件以及应提供的各项备审资料详细进行公开,为来中心办事人员提供了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务。5月18日中心派梁乃纯、莫云锋两位同志到来宾市迎宾广场参加来宾市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场向前来询问的群众解答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政策,并向他们发放提取和贷款资料。据统计,整个活动期间共有255个前来咨询,现场解答他们提出的178个问题,发放宣传资料576份。通过开展这次活动,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加强了宣传,扩大了影响。与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根据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心已按照规定程序将《来宾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发布于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此外,中心还积极配合同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主动公开2014年至2017年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心资金运行情况等信息,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透明。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无虚假、不完整信息需要澄清;
(二)通过来宾日报社主动公开新闻稿件5篇;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13篇;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中心主动在“来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全部同步进行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无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无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成立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科,配有办公室一间,专职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1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为申请人提供现场申请、电话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的要求,与其它先进单位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今后,我中心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强化政府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快网站信息更新,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将继续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力促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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