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现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桂工审改办〔2020〕5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5月,我办完成了对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的首次动态调整工作,并已经印发实施。8月17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来宾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经协调各相关部门,我办完成了对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的二次动态调整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试行)动态调整版(二次调整版)
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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