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28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发[2019]13号)精神,我办制定了《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来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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