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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建发〔2019〕30号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4/16 1.5w 阅读 202 点赞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来扫黑组〔2019〕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乱象治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督〔2019〕3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督〔2019〕5号)有关精神,我局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7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扫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黑恶势力,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乱象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指示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当地政法部门工作,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务任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通过持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全市住建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热烈、最深恶痛绝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深挖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专项治理。

   (一)建筑市场领域

    1.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阻碍施工项目进展行为。

    2.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行为。

    3.以恐吓、威胁、暴力等方式破坏他人财产、侵犯人身安全的行为。

    4.黑恶势力插手建筑垃圾清运、土石方施工、渣土运输受纳、材料供应行为。

    5.通过欺骗、恐吓、威胁等方式强制承揽工程的行为。

    6.在建筑材料供应、运输等环节,以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强揽工程的行为。

    7.强买强卖建筑板材、砖、砂、石、水泥、钢筋等行为,以及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强买强卖砂、石、水泥和商砼等行为。 

   (二)房地产市场领域

    1.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行为。

    2.房地产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租金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行为。

    3.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行为。

    4.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行为。

   (三)村镇建设管理领域

    1.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行为。

    2.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行为。

    四、实施步骤

    全市住建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建筑市场、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市场、村镇建设管理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与领域,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进一步压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综合施策、创新实践,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分三个阶段持续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深入推进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全市住建系统要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整治力度,及时查处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做好调查取证等有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与政法机关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通过开展专项斗争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明显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点攻坚阶段(2019年12月30日前)。全市住建系统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集中力量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攻坚,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解决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积案难案,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防止其死灰复燃。通过不懈努力,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势力得到有效处理,积案难案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12月30日前)。全市住建系统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健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规范行业秩序。完善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确保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住建系统、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自身职能,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主动承担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整治担当和责任担当,亲自调研部署,积极在本行业内全方位开展线索摸排,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对上级交办和本级排查的线索实现100%核查,确保工作不出现重大纰漏,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

    (三)加大行业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围绕建筑市场、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市场、村镇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行业监管,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出台行业监管政策文件,补短板、强弱项,规范行业秩序,确保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来宣字〔2019〕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来宣字〔2019〕36号)及《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来建发〔2019〕25号)的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领会精髓。同时,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在行业内充分宣传发动,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

   (五)严格督查问责。各单位及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行动缓慢、责任不落实、打击措施不力、发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未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前、2019年12月30日前、2020年12月30日前将深入推进阶段、重点攻坚阶段、巩固总结阶段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我局扫黑办,联系人:罗国伟,联系电话:0772—4221038,电子邮箱:lbszjwj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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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