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委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本委派驻来宾市政务服务窗口: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审改办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 规定办结时限依据 法定办结时限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来宾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对涉及本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作出调整决定(详见附件1),并将本委最新动态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详见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肖倩,联系电话:0772-4272922。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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