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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来宾市城乡规划审批委员会成员及下设机构职责的通知》附录

2018/01/31 1.4w 阅读 309 点赞

为更好推进《关于调整来宾市城乡规划审批委员会成员及下设机构职责的通知》(来政发〔2018〕3号)工作职责落实,现将我市的主要道路、重点区域、重要建设项目选址范围明确如下:

一、城市主要道路

铁北路、华侨大道、高岭路、天然桥路西段、天然桥路、中南路及其延长线、翠屏东路、东环大道、维十路、盘古大道、桂中大道、滨江北路、滨江北路西段、之江路、迎宾路、红水河大道、维林大道及其延长线、龙湾路、江滨路、长梅路、长兴路、兴宾南路、向阳路及其延长线。

二、城市重点区域

包括沿江、沿河、公园、广场周边正常视高可视范围,高铁片区(纬八路、维林大道延长线、来合铁路、高铁线路围合的区域),旧城改造片区等。

三、城市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

(一)市区范围内所有机关办公服务用地选址。

(二)市区范围内所有重要公共事业用地,包括城市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用地,各级公园绿地,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

(三)市区范围内重要基础设施用地,包括铁路站场和枢纽、公路枢纽、港口、机场、城市主要干道和进出口道路、城市水厂、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城市防洪设施、大型桥梁、大型输配电设施场站及输电线路走廊、大型通信设施和广播电视设施等项目用地。

(四)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项目(能源、交通、水利等)、国家及自治区重点项目和投资项目、军事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等建设项目选址。

(五)大型商贸、工业项目用地的选址。

(六)城市限制开发区域内如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重要城市景观敏感地带的建设项目选址。

(七)市级工业园区范围以外的工业仓储用地。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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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