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广西岭南审图咨询有限公司在
我市承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
审查业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单位,各审查机构: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3号)和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14〕22号)精神,现同意延续广西岭南审图咨询有限公司在我市(含县、市、区)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时限,审查资格时限为发文之日起至我委下次发文重新调整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审图分支机构的时间为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任务的分配、施工图审查服务企业的动态监管、项目备案和动态监管等工作按《关于确定在来宾市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的审图分支机构的通知》(来建发〔2015〕305号)执行。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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