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申请第二批复工复产补助资金的项目及企业的名单公示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使用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支持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紧急通知》(桂建计[2020]3号)的要求,对申报使用建安劳保费结余资金支持复工复产补助的第二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审核。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基本符合支持复工复产补助条件拟申报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3日前拨打电话:劳保中心0772-4218170,如实反映。
2021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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