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第一次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暨违规使用海砂整治暗访工作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20〕19号)转发给你们,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对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中学教学综合楼和来宾市象州县象州·温泉城8#、9#、10#、11#、12#、13#两个项目实施停工整改,整改达到合格条件后方可复工,并将整改合格情况报送我局建管消防科;
二、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局认真扎实组织部署开展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的工作部署,以及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监管,并加大对建筑用砂及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的监督抽测力度,切实防范不合格海砂用于房建市政工程建设。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第一次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暨违规使用海砂整治暗访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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