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申请材料 |
可容缺受理材料 |
备注 |
|
1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或非建筑类)申请表原件 |
1.土地不动产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有用地预审的情况下可以容缺受理);2.部门审核意见书(人防、消防、气象、地震、环保等,视项目性质而定)(可容缺消防、人防、地震及市政等相关部门意见)。 |
已经并联审批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或工业项目可进行容缺相关部门的意见。 |
|
2. 项目初步设计、核准或备案等批复文件 | ||||
|
3.土地权属证明 | ||||
|
4. 经我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总平规划图 | ||||
|
5. 建筑施工图(全套,包括:总平面图和设计总说明、平立剖面图) | ||||
|
2 |
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1.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2.建设方配套费3.施工、监理合同 |
已经并联审批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或工业项目可进行容缺相关部门的意见。 |
|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 | ||||
|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申请基坑部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进行基坑支护设计的应附基坑支护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申请地下室部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地下室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
|
4.施工、监理企业材料(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施工、监理合同;实施政府采购的工程,提供施工、监理政府采购合同)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