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来宾市督查和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来督绩领发〔2019〕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建设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转变各级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在反映社情民意中的“晴雨表”作用,促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二、整改内容、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及时限
(一)整改内容、整改责任
主要涉及我局的有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分别由我局房管科、保障科、村镇科等三个科室负责跟进落实并开展整改工作。
(二)整改措施
问题1:当地政府应进一步规范的中介服务有:物业。
针对此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物业管理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共同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二是我局继续做好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诚信管理办法,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推进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进行监督指导。
问题2:来宾市区龙福小区公租房,之前政府说每个月都有补贴70-80元,发放两个月后,现在都过去两个季度了都没有见发放,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能够加强。
群众提到的每个月有70-80元补贴应该为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即对符合租赁条件但未承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根据《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九章第五十三条: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尚未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轮候尚未配租的保障对象可领取相应的租赁补贴,已分配入住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问题3:贫困户搬迁房方面其他人房子得了几十万,被访者只有四千多,说他家有砖房,不给搬迁,但是房子漏雨,5个人口六十七平住,到镇上问如果不搬迁就给钱盖,相关部门说他有砖房不能盖,贫困户的搬迁房都是统一的,希望不给钱的话给铁皮盖漏雨的地方。
针对此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自治区住建厅,下发的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危房改造工作规程,对贫困户信息进行核实,对农户住房进行核查是否达到危房标准。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对农户危房进行危房改造。
(三)整改时限:整改至2019年底或长期整改
三、整改要求
我局将认真按照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一个问题”(即自治区反馈的每一条意见建议),开展“两次公示”(即整改承诺公示、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做到“四个到位”(即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完成到位、整改解释宣传到位)。
7月10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整改方案,将承诺事项非涉密内容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开,12月20日前,公布整改完成情况。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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