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在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中涉及我委的有5条,现将整改问题公示如下:
单位: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2-423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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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一、整改目标 |
二、整改措施 |
三、整改时限 |
四、整改责任单位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
五、可检验的整改成果形式(核验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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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由原来房产局办理现在移交到国土局办证大厅办理,交接不明确,有半年了,群众去说再等等。 |
因原来在市房产局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办理房开名下的总证)时只需要提供一套办证材料即可办理好房开名下的总证,自2016年6月24日始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业务后,办理房开名下的不动产证需要分户办理,房开企业需要准备大量纸质材料,浪费了大量的办公耗材,登记费用也大大增加。为了使房开企业能够节约成本,经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多次业务协调会后,已于今年3月份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
及时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 |
已完成整改 |
责任领导:覃亚柑 责任单位:房产局 责任人:胡开文 |
房开企业已可以正常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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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宾市裕达中央城小区开发商地下车位强买强卖,不给业务租来停车,反映到来宾市信访局,来宾市城管,他们也没有来帮处理,希望他们能来帮协调开发商车位有条件业主可以买,不要强迫业主买不出租,现在小车都是停在靠近楼房的两边路边 影响交通,交警也会来贴罚单。 |
1.督促协调广西裕达集团有限公司完善地下车位分割出售的相关手续。2.在地下车位分割出售手续未办理完成前,合理安排停车场地,方便业主车辆停放。 |
1做好协调整改工作,向广西裕达集团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进一步完善地下车位分割出售的相关手续。2.做好督促跟踪工作,实时跟踪房开公司对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核验。 |
年内 整改 |
责任领导:覃亚柑 责任单位:房管科 责任人:陆萍 |
1.督促房开公司办理完成地下车位的分割出售手续; 2.协调房开将下车位租给小区业主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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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宾市的道路粉尘太大,希望严管从工地出来的大车施工。 |
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工作机制,加强在建工程项目道路粉尘管理,做好粉尘污染源的控制工作。 |
1.以治“脏”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工地管理,推行文明施工,从严整治工地乱象,开展工地评先评优活动和安全文明施工观摩活动,建立健全“文明施工”责任制。2.扎实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活动。 |
年内 整改 |
责任领导:代晓东 责任单位:建管科 责任人:宾洁 |
1.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文明施工方案。2.督促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做好施工现场周边围挡。3做好粉尘污染源的控制工作。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场内材料的堆放。5.建立健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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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办理解除房产证抵押时,排队等候很久,工作人员在准备下班,时间16时50分,就不办理业务了,希望能提前告知办理业务时间,不必等候浪费时间。 |
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
增加受理窗口,增加工作人员在业务受理前审核申请人所需提供的必要材料,缩短群众等待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
年内 整改 |
责任领导:覃亚柑责任单位:房产局 责任人:胡开文 |
采取临时应对措施,增设6个受理窗口,增加工作人员在业务受理前审核申请人所需提供的必要材料,大大缩短了群众等待的时间。政务中心对外办公时间已在一楼大门口公布,中心对外办理业务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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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来宾市住建委工作人员办理审批业务效率低,3个工作日太久了,希望当天完成。 |
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
严格依法办事,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加快业务办理,提高办理审批业务效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
年内 整改 |
责任领导:覃亚柑责任单位:房产局 责任人:胡开文 |
1.自2013年12月1日起,市房产局各项房屋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全面提速70%以上。 2.自2016年6月24日起房屋交易与产权告知单业务,法定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抵押交易与产权告知单业务,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
注意事项:
一、整改目标:要符合实际、具体明确,做到可实现、可考评、可检验。
二、整改措施:要具体细化、操作性强,防止说大话、空话。
三、整改期限:要进一步明确,分立即整改、年内整改(标明具体完成年月)、分期整改(标明具体完成年月)、长期整改、无法整改(说明充分理由,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核验标准)主要填报整改完成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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