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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的故事里,这一抹藏蓝绘就平安底色

2023/04/23 4.8k 阅读 125 点赞

有一种幸福叫守护

有一种约定叫平安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壮族三月三”

您是否留意到那一抹流动的藏蓝色风景线...

来宾公安坚守岗位

忙碌在大街小巷

守护万家平安


清查整治·保平安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确保“壮族三月三”节日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来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社会面清查整治统一行动,对酒吧、KTV、中小旅馆、夜市等区域和交通复杂路口、路段等场所、区域、部位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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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防范·保安全

来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根据实时人流变化,科学合理规划各地区安保警力部署,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组织辖区派出所及群防群治力量,在广场、学校等重点部位开展车巡、步巡等多种巡控方式,最大化提高见警率、管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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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4月22日,兴宾分局组织警力在寺山镇鳌山庙会现场开展安保维稳。在庙会开展当晚,参与安保执勤人员对庙会现场可疑人员(及车辆)进行盘查,检查是否携带违禁品,特别是管制刀具,为群众平安参与鳌山庙会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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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象州县举办2023年“象郡壮欢·吉象之州”壮欢文化开幕式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象州县公安局按照“最高规格、最严部署、最强措施”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象州县“象郡壮欢·吉象之州”壮欢文化开幕式系列活动安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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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至23日期间,武宣县公安局结合假期社会治安规律特点,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地段的巡逻检查,全面保障辖区各类文艺晚会、山歌对唱、表演赛、民俗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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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早上9时,忻城县古蓬镇的文化广场举行“潮起三月三 奋进新时代”系列民俗活动。为保持良好的治安环境,忻城县公安局及古蓬派出所的民警辅警早已提前赶到,按照计划做好现场各项安保工作。


为民服务·暖人心

来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主动作为,坚持小警务服务大民生,积极为民排忧解难,不断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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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在忻城县古蓬镇举行“潮起三月三 奋进新时代”系列民俗活动现场,一个6岁的小朋友与家人在活动现场走散,哭着向警察叔叔求助。在警察叔叔们的安慰和帮助下,很快联系到孩子的家人,并顺利送其回到家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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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11时许,在忻城县城南社区聚福文具店前附近有人身体抽筋。接报后,巡逻民警韦兰诚带队赶往现场并联系120,帮助群众韦某昌送医治疗,并通过城南社区网格员联系到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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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警察叔叔,我们有个小伙伴摔伤了,要马上送到医院救治,你可以帮帮忙吗?”2023年4月22日晚,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在瑶都广场执勤时成功救助一名被骑自行车撞倒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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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武宣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案件。


严打犯罪·护稳定

假期期间,来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多部门多警种合成作战,精准出击,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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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晚,来宾市公安局平阳派出所在执行专项清查过程中,查处一个涉嫌卖淫的养生馆,并依法对蓝某、吴某、奉某、罗某等四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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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武宣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破获多起盗窃案,刑事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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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来华分局开展辖区社会面清查行动。行动中,分局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的各个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对形迹可疑的人员依法进行盘查处置。


普法宣传·入人心

过节勿忘安全,在各项活动的现场,总少不了来宾公安的身影,他们在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和结合身边真实典型案例,以最接地气的方式向群众宣传禁毒、防范网络诈骗、网络贷款、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养老诈骗等知识,不仅增强了群众的安防意识,更在与民同乐的气氛中拉近了警民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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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兴宾分局联合辖区幼儿园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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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公安局以“壮族三月三”佳节为契机,深入学校开展反诈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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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合山市公安局利用北泗镇龙王屯开展“壮族三月三 八桂嘉年华”活动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宣传活动


交通管理·畅出行

为做好“三月三”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力消除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带来的安全隐患,净化夜间交通秩序。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行动中,执勤警组以商圈、饭店、庙会等易涉酒场所周边道路为重点整治范围,紧盯夜晚重点时段,采取固定设卡、机动巡逻的模式,对过往车辆逢疑必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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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00时35分许,象州交警大队在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检查时,酒精检测仪检测出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苏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16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将苏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固定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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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22时30分许,在金秀县桐木镇,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滨江路由东向西驶向执勤点,在距离执勤点10米时,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摩托车驾驶员看到执勤民警后立即弃车逃跑,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截、抓获,在抓获过程中发现驾驶员罗某身上散发浓烈的酒气,存在喝酒后驾车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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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员罗某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驾驶员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罗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员罗某采取强制措施,拖移机动车,处以1500元罚款的处罚。


节日期间

来宾公安全体民警辅警

舍小家为大家

始终坚守岗位

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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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安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