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
在某街上捡拾手机不归还
竟盗刷对方手机微信里的钱
结果......
7月6日,象州县公安局水晶派出所查处1起盗窃案,成功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元。

7月4日15时许,水晶派出所接到家住广西象州县某乡一名群众报案称:7月1日19时左右,其骑电动车经过水晶乡某街时遗失一部手机,当晚8时左右到水晶街移动营业厅挂失时发现微信钱包被盗刷现金1432元。接到报案后,水晶派出所迅速出警展开调查。锁定家住象州县水晶乡某村的彭某清有重大作案嫌疑。经缜密侦查,民警在彭某清家中将其抓获。
经询问,嫌疑人彭某清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其于7月1日19时,经过事发地点时,在地上捡得一部手机,发现该手机未设置密码且微信还有大量零钱后,其因贪念熏心,于是用该手机付款二维码以扫码支付的方式购买了一条500元的香烟,为逃避侦查,其又将该付款码发送给在家住柳州市朋友李某帮其购买香烟等物品,先后共计盗刷人民币1432元。彭某清到案后主动积极退赃归还手机及被盗刷的现金1432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彭某清因涉嫌盗窃已被象州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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