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黄旭康,忻城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教导员。1986年应征入伍,2002年转业到忻城县公安局工作。从戎15年,从警20载,黄旭康为民服务的情怀始终不变,曾获个人一等功、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社区警务标兵、勤廉模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荣获来宾市最美民警称号,并当选忻城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
今年6月1日,黄旭康来到城关镇黄金村蓝天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给同学们送去了安全知识“大餐”的同时,为他们带去一批文具、体育用品。

活动中,黄旭康围绕近期雨水多的特点,从小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与学生们积极互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他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同时,结合近期区内涉及学生的真实事故案例,引导教育师生们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虽然黄旭康已从一线执法部门转到督察岗位,但是他仍愿意协助一线部门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他说:“我将继续加强与学校联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学生们从小树立遵纪守法的法治理念,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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