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桂中利剑”1号严打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金秀警方持续保持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高压打击整治态势,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护牢珠江流域源头百万亩水源林。

行动中,各办案部门分析研判形势,周密部署工作,强化调度指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由森林公安局牵头,迅速行动,深挖案源,持续发力,重拳打击。

今年以来,全县共侦破各类涉林刑事案件2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5人。针对滥砍盗伐的重点区域,常态化联合乡镇政府及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林区内的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清查、巡查和排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一
2022年3月23日,大瑶山派出所联合森林局忠良派出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重大滥伐林木森林督查案件(涉及森林图斑案件),采伐的阔叶树(杂木)蓄积量为52.9057立方米,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二
2021年11月26日,县森林公安局头排派出所接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移送森林督查无证采伐林木案件移送书称,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那安村某屯有人无证采伐桉树。

接报后,森林公安局头排派出所及时介入调查。经查,梁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到桐木镇那安村龙屯屯采伐林木。经鉴定,无证采伐桉树林木总蓄积量为59.2913立方米,属重大滥伐林木森林督查案件。
2022年3月3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移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三
2021年11月15日,县森林公安局金秀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多网购app购物时,发现有地址是金秀县某村的店铺,在网上售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观音莲座蕨”和其他野生保护植物。

接报后,派出所迅速派出警力进行调查。经查,系金秀镇某村的赵某某在其家后背山上采挖“观音莲座蕨”和“金毛狗”在网上进行销售,经委托相关部门鉴定赵某某在网上售卖的“观音莲座蕨”和“金毛狗”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已被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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