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来宾、忻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手成功打掉一个刷单诈骗团伙,抓获涉案成员12名。
近期,来宾市公安局新型网络犯罪支队在信息研判中发现:来宾市忻城籍男子蓝某荣有诈骗违法犯罪嫌疑。

经深度研判获悉,一个由蓝某荣为首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由蓝某荣、蓝某政组织樊某杰、黄某宾、黄某涛等人,收购并将所购QQ账号出租给化名“婉婉”等上家进行刷单返利类诈骗活动。
2022年2月22日,根据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剑波同志的指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学雷从新网侦支队、忻城公安局抽调警力组成抓捕组,分为3个小组展开统一抓捕行动。

在市公安局有关技术警种的大力支持下,15时许,抓捕组在忻城县红渡镇乐滩电厂附近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蓝某政(男,忻城县遂意乡人)抓获,从其身上缴获手机1部。16时许,抓捕组又在红渡镇西江天平新农村抓获主要涉案人员蓝某荣(男,忻城县红渡镇人),从其身上缴获手机2部、银行卡1张;
据蓝某荣等人交代,蓝某荣于2020年被人拉进一个出租微信的QQ群,在群内认识了网名叫“一刀”的老板,通过“一刀”又认识了网名叫“婉婉”“婠婠”“冯辉”等人。从2021年12月开始,蓝某荣通过出租自己、朋友、同学的QQ,以及在QQ群内发布租借QQ号的广告等,共租到30余个QQ号,通过租客提供的登录二维码发给上线登录租客的QQ号后,将接收到的口令红包分装制作成多个口令红包,再将口令发给“一刀”“婉婉”“婠婠”“冯辉”等上线,从中非法获利1万元余。

据初步统计,截至2月25日,该案共抓获蓝某荣、蓝某政、黄某宾等涉案人员12名,缴获手机13部,涉案资金流水近160万元,其中已核实的3名受害人分别被诈骗4.7万元、0.37万元和2.7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蓝某荣、蓝某政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10名涉案人员9人被行政拘留,1人被训诫,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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