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通过缜密研判、迅速出击,快速侦破4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399余万元。

2月15日,马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的覃某江(男,19岁,马坪镇人), 秦某恒(男,28岁,马坪镇人),韦某线(男,43岁,马坪镇人),左某捷(男,24岁,马坪镇人)该四人名下的银行卡交易流水数据异常,且数额巨大,疑似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象州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分析研判,经过反复走访排查、搜集证据,核查到覃某江、秦某恒、韦某线、左某捷名下的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当日上午10时许,办案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江、秦某恒、韦某线、左某捷依法传唤到马坪派出所接受讯问。

经审讯,覃某江等4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储蓄卡提供给他人用于从事网络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取不法利益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覃某江、秦某恒、韦某线、左某捷被象州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凡是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推送至相关部门纳入信用惩戒。请广大群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不要为图一时之利,随意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银行卡给他人非法使用;如个人相关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刷,应尽快挂失银行卡,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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