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下旬,在来宾市武宣县境内S511线20km+800m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对一辆手扶拖拉机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取证后,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1年9月中旬对本次事故作出认定:韦某捌驾驶的牵引车左后转向灯不符合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时未与前车未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覃某累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后位灯及后反射器不符合标准、未按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但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应承担次要责任。
韦某捌驾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武宣县公安局于2021年9月14日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2022年2月23日,武宣县公安局对韦某捌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依法移送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武宣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待武宣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韦某捌不但要面临刑事处罚,交警部门还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本次事故暴露的问题,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2年1月对该案启动死亡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联合武宣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桂BW****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桂BW***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所属的广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履行监管职责、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
经调查,发现广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安全培训次数少,应急措施方案、车辆安全隐患排查表、年度安全生产方案、出车前车辆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欠缺等问题。为此,大队2022年2月24日对该公司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移交当地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来宾交警提示:各运输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定期自检自查、隐患排查。加强公司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提示力度,做到警钟长鸣。各车辆驾驶人员要遵守国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从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通行,切实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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