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条件和对象是什么?
答: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答: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分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和机构供养孤儿两类。
(1)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95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50元。2022年1月1日起,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1022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422元。
(2)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就读的,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继续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3.申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需要什么材料
答: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抚养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孤儿个人申请书;
②孤儿户口本、身份证、信用社账号(复印件),2寸相片1张;
③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④孤儿与生父母的关系证明(提供出生证或户口本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⑤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火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法律文书原件。
4.年满18周岁在读的孤儿享受什么就学政策?
答: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院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5.年满18周岁在高中读的孤儿符合申请“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条件吗?
答:不符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的受众范围是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院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高中生不符合条件。
6.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答:具有来宾市户籍,未满18周岁,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儿童:
(1)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建立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相一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确定发放方式,并随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而调整。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的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的儿童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待遇之后根据人均救助水平重新计算,补差发放。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