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关于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切实按照自治区、来宾市改革系列文件要求,全面部署抓好民政系统审批事项“一事通办”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学习传达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事通办”改革文件精神,部署推进民政系统改革工作
自治区下达“一事通办”改革文件后,我局及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原原本地学习桂政发〔2018〕28号文件精神,并部署各业务科室抓好本科室依法申请事项的梳理,组织编制相关“一次性告知”等相关清单。同时,将自治区文件及时转发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求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县级涉及“一事通办”事项的梳理,并抓紧编制相关权力事项清单,确保各事项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
二、及时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
(一)再次梳理民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我局依照“三定”方案规定的权力范围和权力依据,对照“一事通办”改革文件要求,对民政部门的行政权力再次进行分门别类梳理,全面摸清底数,逐项列出权力名称、行使主体、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等,经过梳理,我局共梳理出市民政局本级行政权力事项59项,近期自治区收回或取消部分权力事项后,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45项,包括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权力事项14项。所有行政权力我局已形成民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报同级权清办,形成民政部门行政权力目录。
(二)清理规范依申请行政权力项。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我局现有的45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初步梳理出涉及依申请权力事项约25项,正报自治区民政厅审核,最终的依申请事项由自治区民政厅及市人民政府予以确认。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同步部署推进工作。目前,已有象州县、武宣县、金秀县上报部分材料,其他各县(市、区)民政局权力事项梳理和编制有关清单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
(三)开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我局再次组织对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依法进行进一步优化运行,尽可能简化办事环节,全面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前置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目前,已初步梳理出市级民政部门涉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共25项,其中5项属“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完成 “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编制,正报自治区民政厅审核;武宣县民政局梳理出涉及县级民政部门依申请权力事项共78项,其他县(市、区)正在编制当中。
(四)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工作。根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要求,我局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初步梳理,市级民政部门在办理依申请行政事项涉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的事项35项,待报上报主管部门和政府审定,争取依法依规定予以精减。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解决。一是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还不够到位,我局一些业务科室及多数县(市、区)均未注重对文件精神的学习,对上级政策法规要求精神领会不够,导致工作仍然被动,特别是县级民政部部门,工作十分被动,只有武宣县、象州县民政局报送了部分材料。二是受编制限制,我局人员少事多,行政审批业务量大,涉及的科室多,负责审批事项仅只有2名同志且兼任其他业务,投入“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精力有限,一些工作还跟不上上级业务主管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的“一事通办”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抓好精减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制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督促县级民政部门推进“一事通办”改期有关权力事项的梳理,尽快完成相关清单的编制。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强化和推行“一站式”、“窗口式”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根据每个审批服务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和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实行审批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既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依规定进行,热情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来宾市民政局
2018年8月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